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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云填海September 09 秋思翩翩寄故里;春望菲菲期新途秋意浓,日起常觉衣着少;雨清冷,风萧瑟,近日偶伤风,鼻阻胶,嗓生火。夜梦频见故乡人,每醒枕旁静如昨。秋思困心谁与共?祖父母,家父母!2001年11月4日
闲言20090909
苦是西土常作客,三载重逢又二年。
叹流华长逝,感人生渐老,
看花开花谢,听雁去雁回,
不知我生何曾仿佛 。
花黄叶枯,肃杀秋风也将至。
劳碌颠簸,卅载不闲。
父母青丝见白,颜面露痕,
却我两手空空。
抛半世之烦扰,破来生之黄土,
愿我弃终身之所欲,
换余生之清静。
落月无辉,金星闪耀。
不知主角为谁?
飞袖踏星不等闲,蹙眉搔首倒无能。
磬浩洋之万顷,涤吾心之浮尘。
巍巍乎高山,当仰而止;涓涓兮流水,可俯而掬。
放一鹤之冲霄,
留半心之踌躇!
2009年3月7日至今:
三月
四月
坐错车
五月
六月
七月
捎表
八月
九月
篮下无敌?
June 07 信仰(四)最近两周之内遇到了三拨摩门教的传教徒,每拨都是两个黑西裤白衬衫背着双肩包的男青年。他们一般都是美国过来的,但是口音不重,原因是他们多是美国大盐湖附近的人,本来就是美国口音不重的地方。
这阶段第二次跟摩门教长谈以后的第二天就在中午去学校时候,还在那个路口附近遇到了两个摩门教徒。一个人跟我谈话,另外一个去找别人了。听着这个人滔滔不绝的讲着我听过若干遍了的开场白,我还不时地点点头,心下却在想,我是不是有点坏:本该直接告诉他省了这长长的综述。不过终究是很欣赏的听他讲完。
他说死后可以跟自己所爱的人们生活在天堂,问我喜欢不喜欢。
我说我不在乎。
他说那么你觉得你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什么。
我笑了(很早前我都问过自己,真的不知道),说这个嘛,我觉得就是对于我的父母还有其他爱我的人我有责任去回报他们,去为他们做些什么(他们的解释是我们为了上帝而生,为了认识上帝,为了洗革罪恶,最终去和上帝一同生活在天堂里面,happy forever) 。
他说你信上帝么。
我说不信——所有的上帝神鬼之类的我都不信。我接着解释说,任何的宗教我都不信,实际上我看了一些圣经,我起码看过了旧约的创世纪(Genesis)和出埃及(Exodus),我根本不信。
他松了一口气,说我们是摩门教,我们有自己的一本书。
我说是叫摩门之书(The Book of Mormon)吧。
他有些惊讶,说是。
我接着说,是十九世纪...
他抢过去说是18...
我又抢过来微笑着说1820年代(也就是十九世纪二十年代),一个叫做约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的人,得到了一些金叶子,他就翻译了出来.....
他有点无语。
我说我不信上帝神鬼之类的,并不是我不知道,却恰恰是我看过很多书,我其实对这些宗教、神鬼之类的事情很感兴趣,可惜是我看过了,却不相信,我的大脑确实没有办法想通并且接受这些东西。
他应该是觉得没有必要跟我废话,就说你要知道,存在着一个上帝,他永远的爱着你我,通过祷告,上帝会来同你交流。你觉得我们可以什么时候找你坐下来谈谈么?我还是委婉的拖出了我的房东老太太,说抱歉,不行。他应该是看透了我,也不去勉强,连个宣传的小卡片都没有给我。简单的握了一次手,跟我道别。
上学的路上,我寻思着,倘若他们列个黑名单,我应该是头号的种子选手吧,哈哈,我这个不信上帝的evil。说到evil,我联想到动画片The Simpsons里面有一集,是Homer Simpson的老爹Abraham Simpson口吐白沫躺在教堂的地上打滚儿,嘴里不断地喊着:“evil!evil!......” 信仰(三)最近两周之内遇到了三拨摩门教的传教徒,每拨都是两个黑西裤白衬衫背着双肩包的男青年。他们一般都是美国过来的,但是口音不重,原因是他们多是美国大盐湖附近的人,本来就是美国口音不重的地方。
几天以后,我傍晚回家,在我住的街道那个丁字路口处远远的望到了两个摩门教徒(看着装,很明显),跟一个人说话。我心里暗笑着。走近了几步,那个行人不耐烦的扭头走了,两个摩门教徒要在后面继续劝说着什么,那个人头也不会的胫走了。我心想,这个人也太不地道了,我起码每次都陪他们聊到他们说再见。两个摩门教徒看到我,仿佛见了救命稻草,赶忙走过来拦住我。一个说他叫Elder,说他们的典型开场白,可惜每次我都在享受着他们絮絮叨叨地说着我听过却永远都不信的话语,却不大去记他们具体的内容,所以到现在还是不能复述他们的话。总之他们说在地球的另一半(指北美,美国)有人见证了上帝,见证了救世主的再次下凡,来拯救我们人类。只要我们相信,我们可以通过祈祷上达上帝得到祝福,云云。我很有礼貌的注视着那个传教士,等他讲了很久的开场白,我点点头,嗯了一声。
他说,信奉这个福音,会让我们在死后跟所爱的人继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不是很美妙的事情么?!
我说,首先我不相信人死了会重生,我觉得人死了就死了,其次,我不认为我在乎死了以后会怎么样,我有的是这个世界的人生,我尽力去过好这辈子也就心满意足。
他有些吃惊,想了一下,问道,那么假如你现在就死去了,你怎么认为?
我说,如果现在我真的就死了,那就死了呗,这就是我的人生,我认了。
他说我们信仰上帝的话,可以得到拯救,可以死后永远的活在天堂里面。
我笑着说,每个人能活个七八十岁,我觉得很满足。想象现在,很多人活了几十年就觉得活够了,自杀了。很多的时候我们会觉得很无聊。依此而看,我真不知道我要永远的活着做什么?人们在天堂里面这么永恒的做些什么事情?看上帝么?
他开始重新调整他对我的假设,说,你不信仰上帝么?
我说得很干脆,不。
他说,why not?
我说,why should I?
(这时候,听到附近的几个窗户关掉的声音)
他很无奈,但是很耐心,说,你看这个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上帝创造的,包括你我;如果没有上帝你说你是从哪里来的?
我说我能看得见听得懂,我是我父母生的。
他笑着说我们的父母只是我们躯体的父母,而我们的精神却是上帝所赐。
我说那么世界上这么多罪恶的灵魂,难道也是上帝创造的?
他说上帝并没有创造邪恶,只是我们有选择的权利(这是基督教相关的一个非常典型的解释)。如果没有了选择的权利,我们不就成了机器人了吗。
我说既然世界上本没有罪恶,那又何来的恶让我们去选择?
他似乎觉得我很难理喻,转了话题说你知道么,上帝是可以感受得到,他爱着我们的每个人,通过祈祷,我们可以跟上帝接触(这个是摩门教的一个中心信仰),他继续说,只要你每天经常的祈祷,你就会经历上帝的存在。
我说你怎么知道。
他说上帝跟我说过。
我说上帝没有跟我说啊?
他仍然很有耐心,说你有十分钟左右的时间么,我们可以到你家,因为很想跟你好好分享这份福音。
我说很抱歉,很委婉的说,我的房东老太太是个新教徒,对于其他的任何宗教都很敏感。
他说她跟你们一起住么?
我说没有,但是他女儿跟我们一起住,也是新教徒。
他就要放弃我这个无法被拯救的人了,说,无论如何,上帝是爱你的,如果你虔诚的经常祷告,上帝会跟你沟通。他给了我一张他们宣传的小卡片。
我说好的,谢谢。
他也说谢谢,很高兴跟我谈话(估计他是咬着牙说出这句违心的话),并且跟我握手说再会。
本来要跟另外一个也握下手,结果那人一直在旁边默默听着,这时候没有丝毫要握手的意思,我也就不勉强,点头微笑着再见。
上学的路上,我寻思着,倘若他们列个黑名单,我应该是头号的种子选手吧,哈哈,我这个不信上帝的evil。说到evil,我联想到动画片the simpsons里面有一集,是homer simpson的老爹abraham simpson口吐白沫躺在教堂的地上打滚儿,嘴里不断地喊着:“evil!evil!......” 信仰(二)最近两周之内遇到了三拨摩门教的传教徒,每拨都是两个黑西裤白衬衫背着双肩包的男青年。他们一般都是美国过来的,但是口音不重,原因是他们多是美国大盐湖附近的人,本来就是美国口音不重的地方。
第一次是在公园里面的那个“be a resposible dog..." 的那个大牌子下面。远远的看到那两个人,仿佛有些面熟。近了,我认出了他们,他们也认出了我。其中一个说我们见过么。我说我觉得是。他们应该记起了去年大桥上那个很不爽的谈话,因为当时我说过,就算我信教的话,也不会信摩门教。现在想想,如果我是摩门教的,肯定会把说这句话的人撕成碎片,再烧成灰,让他万劫不复、永世不得超生。不过我也有我的理由,主要是他们摩门教的几大教律之一就是要遵守法律,而我的观点是既然是精神的东西,就不要沾染世俗。当然我想我也知道他们为什么加了这一条,很简单,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时候他们的第一二任教主倡导了一夫多妻制(不清楚是不是多配偶制,也可以多夫),而美国政府法律不允许了这个制度,双方处在全面战争的紧张边缘。后来摩门教妥协,也免了灭教之灾,所以遵守法律也成了他们的教义之一。当时那个传教士跟我说守法律好啊,难道你不守法么,法律保护我们大家。。。我说当然我守法,不过这是世俗的产物,不该是你精神信仰所关注的东西,因为你们提倡信仰的是上帝、是精神,其次,不同国家的法律不同,难道上帝也不同么,那么你需要遵守哪个法律呢,再说了,法律只是少数人之间的一个共识,只是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一,离你们所宣扬的唯一的万能的救世主的理想差得远着呢。。。结果那次大家还是热情的握手道别,他们却心里都清楚,不欢而散。所以这次,只有一个人来跟我说了几句,说我祈祷了没有,我说没有,他问为什么,我说我忙,他说那么上次给你的小卡片还有么,我说有,他说那你看看上面的网址吧,我说好,大家也意思一下,握个手,说再见。另外一个估计是伤了心,根本没有过来跟我说话,只是去问另外一个路人。
上学的路上,我寻思着,倘若他们列个黑名单,我应该是头号的种子选手吧,哈哈,我这个不信上帝的evil。说到evil,我联想到动画片the simpsons里面有一集,是homer simpson的老爹abraham simpson口吐白沫躺在教堂的地上打滚儿,嘴里不断地喊着:“evil!evil!......” June 06 拖着微跛的右腿,我一边走一边想:这几个月做了不少事情啊。一个字,忙。不管是理论上还是实际中,确实一直很忙。
每每自己要做些正经事情的时候都要做些不正经的事情来铺垫一下。这一个多月以来,需要做两个presentation,所以就非常的忙。每次都发现开始一件事情是非常的难,而我总是原地打转,徘徊着做些无关正题的琐事,直到没有办法了,才火速的几天之内搞定正事。
第一个presentation是五月初,那一周是计量经济辅导课最后一周,所以忙着准备讲课也要准备博士生大会的稿子。一直晃悠着到了四月末,自己还是忙着写字。一天抄传说是李邕书写的诸葛亮前出师表,却心血来潮,下载了三国志10开始玩。结果也是典型的自己,通宵了几天,直到自己“统一天下”,方才匆忙准备讲演的稿子。说来奇怪,自己从来都不能熬夜,现在每天都在十点多钟睡觉,而熬夜只有两种情况,一是明天就要交作业,二是玩游戏。而这两种熬夜有本质的不同,第一种是困得要命,接下来的几天都要补觉,可是第二种熬夜还通晓不说,第二天还会精神盎然的照常熬夜,知道自己把这个游戏弄得通透了,方才觉得自己没有了兴致,也便放弃游戏去睡觉。结果presentation是周五早上,我当周的周四晚上定了最后稿子,晚上练习了两遍,躺在床上还默念了一遍,早上六点多竟然醒了,又念叨了一遍。上午轮到自己讲的时候,估计是临阵磨枪的光,还算顺利地讲完了。别人都没问什么问题——我相信是没有听懂我再说些啥。据说我的嗓音非常大,还有回音。下次一定要注意了,让他们便宜了,不花钱还听了两遍。
听说过一个有趣的事情。一个现在的超级大牛讲述他刚出道时候做presentation,下面有一个超级老牛,在他讲的时候,双目迷离,似睡非睡。现在的大牛心里发毛。临了,老牛睁了眼,说:某某人,感谢你的讲演。我听懂了你说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过我不明白你说那些做啥?
五月末还要在系里面的计量与应用经济研究小组作一个presentation,这个时间比较长,不是先前博士生的那个20分钟,而是一个小时左右。博士生的那个讲完了,课也上完了,而月末的那个还有些日子,人总不能闲着,我就把很早以前玩过的上古卷轴4湮没装上了玩,每天还是忙得不可开交,吃饭几乎都要省去了,每天清醒的时候都是坐在电脑前,右手鼠标,左手键盘。不巧,就快presentation了,却发现右半边身体臀部以下麻木隐隐作痛,弯腰也痛,走路还微跛,不知道是要讲演了吓得还是打游戏打得。要讲的当天上午把最后的稿子弄好了,主要是博士生大会那贰十分钟的内容,加上一些临时做的数据模拟图。下午自己慢慢得讲啊慢慢得讲,要把这二十多分钟的东西讲到了将近一小时才好交代。出乎意料,我掰划了一个半小时才匆匆得讲完了。我也曾经是听众,我深深的体会得到观众们想回家的强烈欲望,所以真的觉得惭愧。幸好,没有人朝我扔鞋子,大概他们的鞋都比较贵。这个很恐怖的presentation也竟然让我混过去了。当天下午,负责我论文第三章的那个导师终于把四个多月以前发给他的稿子反馈给我了。
忙完了两件很头痛的事情,应该休闲一下。所以上网看看,竟然有人上传了赵云传2,一直想玩。就下载了游戏开始玩。所幸的是不久就发现了作弊的存档,所以呼风得风唤雨得雨,也就没有了游戏的价值了,不久就冷淡了兴趣,所陷不深。无聊了怎么办呢,找些事情做吧,写了写论文第三章的稿子,这个周四算是修改差不多了,除了两个比较大的问题没有考虑。当天下午发给了导师。
同其他人出去打了几次篮球,有人叫我姚明,结果才发现我个子并不比他们高,只是我苗条的身体比较显个儿,迷惑了他们的眼睛。右腿的问题还没有好,不过玩篮球的机会不可多得,我还是硬挺着去玩,没有什么问题。不过偏是我点背,被一个老兄抓破了脸。我还是一如往日的喜欢抢篮板球,尤其是凌空从别人的手中把篮球揽到自己的手中那种感觉。某次,这位老兄一爪子震得我有点儿晕,他说要从我手中把篮球打掉。大家都停了下来,那位老兄也是很紧张的样子。不过我还是往日的我,一挥手说没事儿,继续玩。后来出了汗,觉得脸上很痛,才知道,被打破了。回家照镜子,右脸颧骨和鼻翼两处有黄豆粒那么大的两处,血淋淋的,破了皮。结果到现在一周多了,退了血痂,却留了两个不是不明显的疤痕。心里大骂那个混小子,闲老子长得丑跟我说啊,我知道了也就不跑出去吓人了,干吗破我相啊?坐我对面的同学听我说破相,她似乎很兴奋,仰着头,期待的目光看着我,说,真的会么?太有良心了!
直到今天,左右腿都有痛的地方,弯腰都很痛,也不知道怎么这么走运,谢谢哈。
最近摩门教似乎要壮大门派,到处拉人传教,我遇到了三次。
今天居家一日,给家里面电话,也给明天高考的小妹妹电话,后来电话了叔叔家在陕西读书的弟弟。傍晚写了不少字,直到自己手抽筋。
January 04 诺丁汉归来今年圣诞节破例去诺丁汉待了两晚上。下面的是从立兹回到曼彻斯特那段路程的些许回忆。 车上的灯光十分昏暗,我的眼睛又有些痛,所以我就合了<青瓷>,望着窗外。由于车内幽暗的光亮跟车外漆黑的天幕,车窗玻璃就成了一面镜子,时时映出我漆白的瘦脸。每次憔悴的时候,比如说熬夜,就面无血色,像一张黑白照片。若说像鬼、像死人或者像涂了面膜的女人都不大好,因为毕竟说鬼太抽象,说死人太不敬而说女人又太夸张。小时候很怕鬼。究竟怕鬼什么,我却一直都不清楚。现在我怕人胜过怕鬼,因为在人面前跌过跟头然而至今没有在鬼面前跌过。小时候也怕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永远的别离。每当假想某个亲人去世的时候,心底总是涌起不可抵挡的痛楚,强迫自己不再想下去。到如今,奶奶去了,两个堂伯两个姑父也不在了,然而我却早已不晓得有什么可怕。 迎面的车灯行如流水。黑幕里,除了车灯跟路灯,还有千万家的灯火。离立兹不大远的一片小镇,荧光点点铺在起伏的地面上,仿佛波澜迭宕却没有激起浪花的海面。无言的Coach(长途大客车)在高速公路上飞快行驶,两旁的路灯纷纷向后方滑落,拖着长长的流光霓彩。漆黑的夜空干干净净,没有月亮也不见星星。在家乡,冬夜里,吸一口冰冷的空气,吐一团清朗的白雾,仰望那满天的星烁,闪闪亮亮。今夜,无边的黑幕竟没有一颗星星。 一路上,没有丝毫熟悉的感觉,直到中国城旁边也就是coach站附近,才发现到了曼彻斯特。下了车很吃惊,因为透过大玻璃墙看到准备登车的人有个像是约克住楼上那个喜欢说书的同学。我盯着她看,走近了却发现了两点,一我认错人了、二旁边那位男同学也在盯着我。我大摇大摆的从他们旁边的那个门走进车站。一边走一边纳闷,这两个人咋就像了呢?哦,两人相貌不是差得太远,而且如果拎着刚才这个人的两条腿拼命的甩她百八十回,也有了我那约克同学的身材。 出了车站,路过一个附近的酒吧。门口站了三个男人,似乎很欣赏的朝我这个方向看。夜很冷,我回头望望:空空的小巷,幽幽的路灯,没有其他的人。确定了这种欣赏的眼神属于我以后,走到他们身边时,我不看他们的脸而默默走过。听说,这个长途大客车站附近的某条街道也称gay村。走上了大路,到处都是拎着大包小包的中国人,有的三三两两也有的成群结队;今天是boxing day,这里商店打折打得最厉害的一天。黑夜被灯光染成昏黄,而那凄冷的风,有时打着旋,卷起路面的废纸。一个醉酒的“英国绅士”扶着墙角在呕吐。这是个脏乱的城市。 人渐渐地少,我住的地方也渐渐的近。因为偏僻的缘故,我住的那房子附近,仿佛没有人,就算有,也是融入了黑夜的一些黑人。很喜欢这种感觉:一个人走在荒僻的夜里,看不见喧嚣的人群,只听得到隐隐传来的远方车轮声。这时候,我身上不觉得冷也不觉得热,正像我想要的大脑。脑袋里分泌着化学物质,制造出感触良深却无法描述的种种慨叹。思路也是我想要的游弋不定。打开房门的锁,输入密码关掉报警铃声。一切应该是跟我去诺丁汉之前的一样。 December 22 一梦千年因为听了很久的歌,想起来听过无数遍的那首“青柳园旁”(Down by the Sally Gardens)。也有一首无词的爱尔兰风笛曲就是这个。据说歌词是爱尔兰的诗人William Butler YEATS (威廉姆 巴特勒 叶茨;粗体大写为姓;192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于19世纪末根据一个老农妇口唱的一个民谣所修改创作,20世纪初音乐家Herbert HUGHES (赫伯特 休斯)为这首诗配了曲子。
看过网上翻译成中文的歌词,我个人不是很喜欢,便自己翻译了一份:
Down by the sally gardens my love and I did meet;
青柳园旁,邂逅吾爱;
She passed the sally gardens with little snow-white feet.
彼足纤白,飘忽过园。
She bid me take love easy, as the leaves grow on the tree; 有关爱情,劝吾自然,恰如嫩叶树上生;
But I being young and foolish with her did not agree. 时吾幼懵,不谙其令。
In a field by the river my love and I did stand, 傍水田间,驻足吾爱,
And on my leaning shoulder she laid her snow-white hand. 伊手似雪,斜搭于肩;
She bid me take life easy, as the grass grows on the weirs; 至于人生,教吾坦然,仿佛茵草堰上荣;
But I was young and foolish, and now am full of tears. 时吾幼懵,未解其名。而今回首,盈泪吞声。
下阙的第二句是因为我听的歌曲是And on her leaning...最后一句也是我听得那个版本反复出现
msn的中文编辑功能太差劲了,以后再修改。 2008年寒假伊始转眼又是一个半月没有写什么东西。这周开始就是大学的圣诞节假期,自己也不用带辅导课,也就是可以安心处理一下自己分内的事情。最后一周的辅导课很轻松,是些博弈论的简单问题,同学们似乎都很明白,来上课的人只有几个而已,所以我也就随便讲讲博弈论的几个均衡的性质,然后让他们随便问问这门高数课相关的问题,两个小组的同学都问了矩阵的秩。我便给他们讲了具体的定义、解法跟意义。之后大家就没有问问题,我说那就拜拜吧——半个多小时,皆大欢喜。
家里的其他人都去度假了,只留了我一人快乐的在家看门。三层楼里面只有一个人的感觉确实很畅快。理论上说,可以在房间里打倒立,可以反戴着帽子到处游荡,可以学着收音机里面发出怪异的声音,也可以在忘记穿衣服的情况上上下下爬楼梯——总之,没有忌惮。可惜没有时间做这些。今天大清早就去了系里面,下午给上海的同学打印了签证申请表,随后在系里面的玻璃会议室里面坐着聊天,看着其他的人来来去去。夜里七点多才起身离开学校,一起去吃自助餐。吃了第三小盘时候,突然发现自己吃多了,想吐。难怪自己胖不起来,胃口老是不争气,每每人家气吞长虹之时,我却已是日暮西山的架势。将近九点,冒着小雨,打道回府。
半夜过了将近半小时,肚子还是没有消停的迹象,继续听歌,写些东西。很久很久以前就感触到这种满腹愁绪却提笔无言的滋味,而今天也是如此。每天走在各色人种的小路上,看着附近公园那个明显的“Be a responsible dog...”(做条规矩的狗。。。/做狗要规矩。。。/做狗要有公德。。。/做狗要厚道。。。?)大牌子,站在高高的天桥最高点远眺四周的时候,总是心底涌起不尽的思绪,总是想着回家好好写,可是坐下来要记叙些什么的时候,只有空洞洞的眼瞳对着白茫茫的大脑。 November 07 秋梦涔凉(二)红楼梦里面诙谐打趣的地方不少,都很妙。薛宝钗过生日,贾母逼她选戏。因为知道贾母喜欢热闹,很懂得讨人欢心的薛宝钗故意选了贾母喜欢的那出热闹的鲁智深《醉打山门》,可贾宝玉不解,问这乱哄哄的戏能有什么好处。薛宝钗说里面那个寄生草的词很好,并背过给贾宝玉听了,宝玉连声赞道好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不禁连声夸宝钗无书不读无书不晓,可林黛玉不待见,嗔道:“你安静些看戏吧,还没唱山门,你倒先装疯了!”
赤条条来去无牵挂,说来简单,可纷纷尘世间,几人能够?贾宝玉无时不在牵挂着林黛玉,心中敬爱祖母跟父母,情牵着众姐妹丫环等等,哪里是个赤条条的模样。林黛玉牵挂少些,可单单对宝玉这一个就足让她呕心泣血。其他众人,自然念计前途财贵亲朋交际,忘不了的多的是。直到林黛玉香消玉陨,贾宝玉方才渐渐的领悟,真的是死了方才干净,没了才得解脱。可是从监牢里被放出来,提着林黛玉当年给他的那盏小灯笼,见到水上为家身陷青楼的史湘云,贾宝玉也不曾预料到底还是未能无牵挂,而船划走,史湘云二爱不分的哭声遗落在黑水白月的夜空:“爱(二)哥哥,赎我,爱哥哥,赎我呀……”小灯笼被打碎,林黛玉留下的唯一物件也化为乌有。不睹物未必不思人,这贾宝玉何尝能够忘却那穿心彻骨的林妹妹!在湖水边,捧着小灯笼的玻璃碎片,贾宝玉俨然牵挂多多。囚车里坐着贾雨村,押解轿子里坐的是曾经被贾雨村借由远远发配了边疆的小沙弥老爷。看了这一幕,宝玉大笑。想什么呢?忙忙碌碌世上人,为官、为财、为名、为情、为爱,到头来,为官者被官锁,为情者受情困,心思用尽,终究是枉费!赤条条来去无牵挂,我无欲亦无所求。倘若早般悟此,也就无物囚我身,无人伤我心。
曹老先生对于人物命名,定然是下过一番好功夫。如他所言,这整个故事是将真事隐(甄士隐)去,借假语村(贾雨村,字化——假话)言讲这个假(贾)家。那补天无用的顽石生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自然引来了这情梗石头的荒诞无稽故事。
宝玉是个俗气的名字,可若是顺了衔玉而生的缘故,就有了意义,而且这贾宝玉又有了这假姓的护壁,更添了趣味——这贾宝玉是真、是假、究竟是什么?那个对应的江南甄府上的甄宝玉,虽说也有含玉而诞的事情,但是这个甄姓倒是消磨了趣味。林黛玉,天生的素雅超俗。清秀的林,淡雅的黛,天然的玉。那宝钗的名字俗气,幸而这个薛姓沾了雪的洁冷之意才不至于俗不可耐。宝玉两个字拆开,用在跟他关系最亲密的两个女孩名字里面;有宝字的俗,有玉字的脱俗。这个似乎也反映了曹先生对于那时所谓的经国济世学说的厌恶(薛宝钗时常劝说贾宝玉要用心钻研那些经国济世的学问以便考取功名利禄;林黛玉却不然)。史湘云,不错的名字,让我想到那首好听的古琴曲《潇湘水云》。丫环里面的名字,袭人、晴雯、麝月、雪雁、紫鹃、香菱、司棋、入画等都是不错的, 而鸳鸯、金钏、宝珠等都俗气。 取名字是个很大的学问。这些丫头的名字里面,雯、月、雁、鹃、菱、棋、画等都是寻常能见的字,可是有了前面的修饰字眼,好比是一个躯体被注入了灵魂,由此也就脱了俗套。可是那些鸳鸯,金钏,宝珠之类的却是没了点睛之笔,故为俗名。比如说那个雁字,不过一种似小灰鹅的候鸟罢了,可是雪雁竟能让人想象开来,抑或是怜爱,抑或是欣赏,总之不是那俗雁的味道。再说个更俗些的例子。说老婆,想到的无非就是屋里那个絮絮叨叨却又时常提你耳朵的婆子而已,可是加了个修饰,说隔壁王二的老婆,却是个不同的概念,说不准心思也就不由自主地荡漾起来。用作名字的汉字,多是常见的,所以很容易就重了名字,落了俗臼,不过若是有那么个不凡的字却常有妙手回春的效用,比如说林黛玉的黛字远远妙过香、美之类所能体现一个人的品质;如果名字都是俗字也有好的组合,比如说湘字寻常云字俗,可是湘云却勾画出一派行云流水的意境。 秋梦涔凉(一)天气骤凉,秋风逐落叶;
液盐偷涔,梦魄锁红尘。
上周二晚上看完36集连续剧红楼梦,前两天偶尔看看脂砚斋批的红楼梦。脂砚斋仿佛是跟曹雪芹的心思下棋的,因为那红楼梦的句句言言好像是跟脂砚斋谈论过一般,只教人怀疑脂砚斋是否就是曹雪芹的化名。脂砚斋批的细腻、精辟,仿若曹雪芹几生几世的知己。如脂砚斋所言,知芹者脂也。(知脂者,有也没有?)我看过红楼梦,本是写了些闲言杂语,可是读了一点脂砚斋的批注后,顿时自觉羞赧的无地自容恨不得一把火全都烧掉,免得现世丢人。可转念一想,这又是何必呢:展着尾巴显美的不单单只有孔雀,撒着腿驰骋的不单单只有猎豹,留了小说的也不单单只有曹雪芹,所以我既有些牢骚,虽不能登堂入室,可毕竟自己有这个放言的自由,所以也就不去自惭龌龊。下面的没有归类也没有整理,待以后有了兴致再说。
红楼梦这部剧以曹雪芹开篇所批的个人命运为基准而非流行的百二十回高鹗续本。结局毕竟弄得过于悲惨了,然而我最为伤怀的是看到贾宝玉回家去了空空的潇湘馆时候,竟然泪水冒了出来:“碧纱窗内,我本无缘;黄土陇上,卿何薄命!”本来是恨那宝玉没有男子气概,只是默默的抹眼泪,揪心断肠,而对于自己所情系的人没有能力去也没有胆量去呵护。不过有了这个大结局,我若是他,也无悔可后,因为到头来,竟是死的人落个干净,生的却不如那死去的有个清白的归处。 整部剧,把世俗人际的方面诠释的很清楚,也把我之前觉得很模糊的是非原由凸显得很清晰。比如说贾珍爬他儿媳妇秦可卿的灰这件事一旦袒露,那么之后瑞珠的自尽,宝珠的披麻戴孝就自然清晰明了,不消猜度。好个贾珍,听了两个丫环的一死一尽孝后,连连道:好。表面上称赞两个丫头有情有义,实际上也可当作他对自己脱了钩子的喜悦实言。前年看红楼梦时写过,根据曹老先生的前诗,秦可卿应该是上吊而死,并非120回本的书中所写的可卿病死鸳鸯上吊。这里,倒是隐晦的说秦可卿悬梁——黑冷的夜,无名的风,半开的门还有那欲飘的长绫带。这样一来,贾珍的正房尤大姐,自然心痛称病不出来料理儿媳妇的丧事,而这方才引出了王熙凤一展身手。 欧阳奋强所演的贾宝玉,相貌来看,也便如此至极,体态富贵,面如满月肌若脂玉,鼻中正唇薄朱,眉清灵目秀美而顾盼自生情。说演技,最喜欢看的是他每次见了他老子贾政唯唯诺诺战战兢兢的狼狈,正是我想象中的样子,极为传神。 陈晓旭版的林黛玉,面如皎月,眉似低黛,明眸似水,风流不掩,溜肩蛇腰,轻柔如柳,淡香若菊。只嫌眼白过多,可她那一嗔一喜,最是让人魂销骨碎。 秦可卿的家中,那副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书中说是颜鲁公的字体,可是这电视剧里面的没有那副筋骨。贾宝玉死活不愿在这房间里休息,这时方才明白,原来是这对联讲的俗事恰恰是宝玉所厌恶至极的东西,所以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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